常人都说,文人相轻,古今中外某不如此。但有的时候,文人的评价往往也是最中肯的,因为都是靠动笔杆子吃饭,个中辛酸体会,也只有同类最知音。美国最流行的小说家之一斯蒂芬金就这么评价一个叫托马斯哈里斯的作家:如果写作对有些作家来说是冗长的过程,对哈里斯来说则是硌在地板上的痛苦,对他而言,写作就是一种折磨。

事实还真是如此,对于一个靠笔杆子吃饭的人而言,从1975年处女作到2006年的最新作之间的三十年间,他一共只写了5部作品。平均6年才写一本书,相比之下,国内的网络写手一天就能码出几万字,产量之低,让著作等身的斯蒂芬金不禁吐槽:您老是不是把时间用在崇拜李子上面了。不仅如此,他基本上很少接受媒体采访,颇有《麦田守望者》的作家塞林格之风。在一个为了追求曝光率越来越没有下限和节操的年代,这个同样靠码字的老先生居然生活得如此超然淡定,似乎让人略感不解。

不过,相比他的低产量,哈里斯的每部作品无一例外都是畅销书,而且长销不衰,75年的处女座《黑色星期天》到现在还再版,至于他从81年到06年的系列作品,更是为公众塑造了一个迷人而又致命的高智商罪犯,根据该作品改编的电影,还赢得了91年的奥斯卡最佳男女主角,最佳导演,成为影史经典。

没错,这位老先生正是食人医生汉尼拔·莱克特之父。随着电视剧《汉尼拔》的热播,这个高雅睿智的“食人魔”再一次成为大放异彩,延续了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神话。话说,无数男男女女对这个举止优雅的罪犯报以明星般的崇拜,似乎再次验证了“男人不坏”的铁律。这个年代,高大全的英雄早已被吐槽得体无完肤,我们就喜欢那种坏坏的男人,哪怕他是反派也无所谓,你不看洛基万年悲催黑历史,小丑疯癫任我行,最后还不是赢得粉丝尖叫一片?更何况眼前这个教授学富五车,风度翩翩,连做个菜都做得让人血脉偾张,各位,是不是早就合不拢腿了?

这么萌的老爷爷,您是咋想出那些血腥的凶案的?

既然热爱,那么就要了解,汉尼拔的历史虽不久远,但也算内容丰富。哈里斯老爷爷必定视其为珍宝,要不也不会耗上自己几十年的功力,最后才奉献区区四部作品来呈现他的毕生造物。本人虽算不上汉尼拔的脑残粉,但当年也是拜读了大部分的原著,并且看过N遍改编的电影,借此机会,可以跟大家一起共享自己的阅读和观影体验,梳理一下这个迷人的食人魔的前世今生。


如何吃掉(阅读或观赏)汉尼拔

首先,我们梳理一下《汉尼拔》系列的顺序。从1981年的《红龙》开始,哈里斯一共写了四部汉尼拔作品,分别是1988年的《沉默的羔羊》,1999年的《汉尼拔》和2006年的《汉尼拔崛起》(从年代来看就知道老头子有多磨洋工了)。多数系列作品一样,汉尼拔系列的第一部并不是时间线最早的,如果我们非得要追根溯源,06年的《汉尼拔崛起》自然就是时间线上最早的,讲述的是汉尼拔童年和青年时代的故事。然后就是《红龙》→《沉默的羔羊》→《汉尼拔》。

当然,如果您不想读原著,只想一个下午看电视和电影的话,那么建议的观赏顺序为《汉尼拔崛起》→《汉尼拔》电视剧→《红龙》→《沉默的羔羊》→《汉尼拔》电影。另据媒体报道,2012年的时候,有过将沉默羔羊的女主史达琳(这个时候必须@元首)作为主角搬上荧幕的计划,时间线位于《沉默的羔羊》和《汉尼拔》之间。另据《汉尼拔》电视剧的制片人透露,如果版权问题解决,他们计划将剧集的情节一直延展到《汉尼拔》小说。届时电视剧和电影的时间线肯定要做改变,但具体如何,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为了尊重老爷爷的创作果实,尽量还原汉尼拔的正统,本文的顺序严格按照他的创作顺序走,而且不会涉及太多电影和电视剧的内容。

1981年,魔人的登场

1981年的初版封面

1981年,已经凭借《黑色星期天》小有名气的哈里斯出版了汉尼拔系列的第一部《红龙》,在这部作品里,哈里斯为我们创造了今天我们耳熟能详的人物:警长杰克克劳福德,精神病院长切尔顿以及监护巴瑞,当然,这部作品最成功地就是塑造了两个人:警探威尔,也就是我们喜闻乐见的小茶杯,以及博士汉尼拔。

鉴于哈里斯老爷爷羞涩宅男的本性,很难从公开的资料里探寻他创造汉尼拔的来龙去脉,根据维基百科的描述,老爷爷是在完成处女作之后,就开始接触FBI的行为学里面的人员,为的就是给自己的下一部作品搜集材料,也就是那个时候,他接触到了很多关于连环杀手的资料。在乡下照料病重父亲的期间,老爷爷开始了创造博士的过程,而乡下的环境也帮助他重构了书中被害人leeds一家的周边环境。

至于汉尼拔本人的原型,根据2013年的英国每日邮报采访(你看老爷爷的嘴有多紧),他从一个叫Alfredo Balli Trevino的墨西哥医生那里获得了创作灵感,这名同性恋(嗯?好像发现了什么)医生因杀死了自己的爱人而入狱,老爷爷还是记者的时候,在狱中采访时遇见了他,这一段也为了汉尼拔系列中小茶杯和史达琳的造访提供了原型。老爷爷说,他想创造一个“对犯罪心理有着独到理解”的人物,而这个墨西哥医生让他得以“‘结识’他的同事,汉尼拔”。

《红龙》讲述的是一个连环杀手(后来被起名“牙仙”)在月圆之夜先后谋杀了住在亚拉巴马州,伯明翰的亚科比一家,然后是乔治亚州,亚特兰大的利兹一家。在利兹案发生两天后克劳福德拜访了距离小说开始时间三年前抓住连环杀手汉尼拔,然后因差点被莱克特谋害而退休的威尔·格雷厄姆,请他出山。威尔在经过初期调查后,意识到他必须去拜访汉尼拔,请他来帮助自己了解凶手的心理。

汉尼拔是在小说的第七章才正式出现,而且这时他已经被关在了精神病研究所好几年。小说中,他的被捕完全是通过回忆来描述的,在遇见威尔之前,他在衣冠楚楚的外表下,已经背负了几条人命。小说中,汉尼拔并不是如《红龙》电影里所说的那样,一直在“协助”威尔抓人,而是威尔因为发现他为其中一个被害人治疗过,也就顺道去询问一下医生是否记得什么异常之处,在会谈中,脑洞一向很大的威尔就突然意识到了医生就是杀手。就在他打电话报警的时候,医生偷袭了他,但威尔命大,活了过来,汉尼拔也被捕入狱。

从小说的随后发展来看,作家一开始并没有倾注汉尼拔过多的情感,正如他在上文所说的那样,他将汉尼拔视为一个了解犯罪心理的疯子,仅此而已。如果将《红龙》独立出来看,并忽略掉未来十几年的续作,我们不难得出这个结论:《红龙》中的汉尼拔绝对不是现在这个有些亦正亦邪的迷人男子,虽说他还不至于到人见人恨的地步,但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负面人物。最直接的体现便是他设法向牙仙透露了威尔的住所地址,导致牙仙找上门来,几乎让威尔丧命,这可不是某些腐女眼中的相爱相杀,小说最后,死里逃生的威尔被牙仙用刀毁了容。后来,博士还寄来了一封信,信中大谈社会如何病态,末了希望威尔不要“变得太丑”,自怜之中透着得意。

除了和威尔上演一场场智商对抗以外,《红龙》并未对汉尼拔的过去做过详细解释,哈里斯老爷爷当时的注意力应该是完全放在“牙仙”的塑造上了,精心安排他和盲人同事的爱情,并详细描述他幼年遭受的阴影。所以,《红龙》对于汉尼拔而言,应该是一个惊人的出场,但并不是惊艳的表演。

因为没有查到《红龙》的销售记录,所以不好说这部小说当时有多轰动,按照欧美的出版习惯,有大卖潜质的书会先出精装,然后再出平装,《红龙》的初版是精装书,可见销路应该是不错的,但肯定不如它的续集来的惊人。

但是一切在《沉默的羔羊》中,发生了改变。

1988年,传奇诞生

《沉默的羔羊》1991年初版封面

时隔7年后,磨洋工磨够了的哈里斯老爷爷似乎记起来自己是个作家,因为在这一年,他出版了自己的第三部作品,《沉默的羔羊》。如果说《红龙》是一声爆竹,那么《沉默的羔羊》绝对是宇宙大爆炸。文学界和评论界对这部作品几乎一致地交口称赞。小说获得了当年的Bram Stoke奖等三项文学奖,并且受到文学巨匠Roald Dahl(就是写《旺卡和巧克力工厂》的那位)的欣赏。想必哈里斯老爷爷当年肯定风光了一把,而1991年,由其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更是成为了影史经典,大有超过原著风头之势。

小说讲述了《红龙》之后,汉尼拔博士帮助一个叫史达琳的年轻探员追寻一个叫水牛比尔的连环杀手,并利用机会逃出牢房,远走高飞,而史达琳借助博士的智慧和分析,最终将水牛比尔正法的故事。

《沉默的羔羊》最高明之处就是将汉尼拔这个角色“洗白”,虽然跟《红龙》的剧情很相似,同样是出现了一个高超的连环杀手,同样是一个FBI探员(史达琳一开始只是实习生)为了破案向汉尼拔取经。《沉默的羔羊》并没有落入《红龙》的俗套。现在看来,这也是这本续集高明之处,哈里斯几乎将破案过程压缩成了小说的必要背景,不再向《红龙》一样,给罪犯以悲惨的身世来表现人物的复杂,给罪犯以感情戏以获得读者的同情。水牛比尔跟牙仙相比,是一个纯粹的心理变态杀手,这个设定更像是《红龙》中博士的设定,简单粗暴,与此相比,汉尼拔被赋予了更为复杂的人性,和更迷人的特性。以至于《沉默的羔羊》几乎就成了博士的独角戏。没错,博士还是像《红龙》中的那样高傲,冷酷,谈吐间让人不寒而栗,但他在和史达琳的交流中,却不时流露出导师一般的神情。小说特意安排了杰克克劳福德作为史达琳的上司,其实是在暗示史达琳收到了一黑一白两个老师的指导,在人性的光明和阴暗两面中得到点化,完成从菜鸟到英雄的蜕变(而蜕变,是《沉默的羔羊》最大的主题)。

这个时候,汉尼拔的人性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他在对史达琳进行心理分析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展示自己复杂人性的时候。他对史达琳的指导,乃至呵护,让我们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博士,一个在冷酷表面下隐藏着人性的博士,这一点,也绝对能让我们产生共鸣。而正是汉尼拔和史达琳这对关系复杂的人物,也为读者看到了一个复杂的博士,我们可以阅读汉尼拔和史达琳在书中的最后一段对话,就可以略知一二。

“把你的案卷拿走,克拉丽丝,我再也用不着了。”他伸直手臂将案卷从栏杆中间塞过来,食指顺着案卷的脊背摸了一下。她把手伸过隔离栏去接。刹那间,她的食指指尖碰到了莱克特医生的食指尖,这一碰,他的双眼都一

  “谢谢你,克拉丽丝。”

  “谢谢你,莱克特大夫。”

  这就是他留在史达琳脑海中的形象。有这么一瞬,他没有嘲弄他人,他就定格在这一瞬间:站在他白色的囚室里,身子弯着像个跳舞的,十指交叉紧握着放在胸前,脑袋微微偏向一侧。

也就是这种罪犯和宗师(某种程度上)的双重身份,让汉尼拔从《红龙》中单一的高智商罪犯开始向我们熟悉的汉尼拔转变。在文学创作中,坏人比好人更出彩,而亦正亦邪的人物更是能获得我们的青睐,也许是我们移情于这种自由游走于正邪之间的人物,从而实现自己幻想的心结,构成了我们欣赏,甚至崇拜汉尼拔的基础心理因素。而汉尼拔本身散发出来的古典气质(爱听巴赫的古典乐,熟读欧洲古典名著,钟情于佛罗伦萨这种文艺复兴的城市)更令他魅力陡增。此时的汉尼拔就如同弥尔顿《失乐园》中的撒旦,以及施托克里《德古拉》里的吸血鬼一样,绝对是个魅力男子。

那为什么我们在《红龙》中感受不到这一点?我觉得除了刻画的不够以及作者并未上心之外,最大的一个不同就在于威尔这个角色。《沉默的羔羊》之中,我们可以看出史达琳面对博士的无助与青涩。尽管她有时也会反击一下,但更多的时候,博士都在居高临下,完全是老师傅对待小学生的感觉,但威尔就不同,即使在求助博士的时候,他的反抗意识仍很强,在和博士打交道时,两人的对抗性更加离间了博士和我们的距离,让我们在两人的力量对比中不会完全倒向博士。没有威尔给我们支撑,又有谁不会在博士的巨大优势前俯首称臣呢?


在下一集的内容中,将向诸位介绍剩下的两本小说,探究汉尼拔角色的最终成型过程,希望大家hold住自己的胃口,不要乱吃哦

T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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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王之降临

《汉尼拔》初版封面

大家一定记得1999年那个末世预言吧,也就是那一年,隐居十多年的汉尼拔博士再次降临人间,这个时候,他的魅力就如同上等的美酒,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愈发香醇。而且,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干脆就用他的名字命名了这部作品,而且情节也从前两部的破案,变成了围绕博士所展开的调查与猎捕。

显然,作者清楚,这个在《红龙》中惊艳一瞥的博士,已经成长为一个巨人,再不继续给他续传,恐怕亿万人民群众就不答应了,而且,更糟的是,如果他不来写,就有别人来写了。(这在任何人来看都是不可饶恕,必须大卸八块的做法,但绝对会有人干这种沽名钓誉之事)所以他干脆放弃了之前半遮半掩地探案模式,直接将博士推入前台。你们不是粉博士么?那我就让你们粉个够。

汉尼拔经过《沉默的羔羊》已经成功转型为一个魅力型男。这个时候,再故伎重演也不合时宜了,而且,既然他在小说结尾安然逃脱,也没有理由再将其关进牢笼里。最终,《汉尼拔》围绕着汉尼拔本人,详细描述了他和史达琳的纠结关系,并第一次体现出了一种反体制的色彩。

也许是因为汉尼拔本身的人格魅力已经和他食人的残酷历史越来越格格不入,所以《汉尼拔》开始从更深层次为博士洗白,给了他一个残酷的理由:汉尼拔原来是立陶宛人,二战时他和年幼的妹妹米沙为败兵所掳。当时由于食物匮乏,米沙被败兵杀死并且煮食。如此悲惨的童年经历,也为汉尼拔今后的食人埋下了伏笔。不仅如此,作者还借黑人看护巴尼之口,为汉尼拔的食人做出了辩解:他只吃他最讨厌的无礼之人。

在彻底洗白博士的同时,《汉尼拔》第一次将汉尼拔作为了故事主角,而且这一次,他成了昔日富二代受害者(受害得罪有应得)、意大利警方以及联邦调查局等多方猎捕的对象。显然,这个时候的汉尼拔,已经变成了一个受到体制“迫害”的人,而他的反抗,也代表了一种对体制的对抗,尤其当这个体制很不招人喜欢的时候。且让我们看看这些“体面”人物的各种嘴脸。受害人梅森是个恋童癖,他猥亵自己的妹妹,还喜欢各种堕落的性游戏;意大利警官里纳尔多·帕齐为了钱财才追捕汉尼拔,FBI的Paul Krendler是个腐败的好色之徒,所以,读者不会对这个体制的代表报以任何好感。前两部的克劳福德在这一部里面只打了个酱油,就是被宣布得病而死。而他的死也象征着在前两部代表正义的体制也随之消亡。

相比而言,博士的魅力有增无减,这一次,他更像是一个背负冤情的逃亡贵族。可以想象,无数粉丝在得知汉尼拔的悲惨童年以后,肯定都会大叫:放过我的拔叔!(好吧,我脑补了),在小说中,汉尼拔的杀人都有了绝妙的理由,而每次他的杀人设计都有了艺术的美感。杀死警官里纳尔多·帕齐那一段,几乎是在向《神曲》的某一行诗致敬,而烹饪Paul Krendler大脑那一段更是有一种邪魅,像烹饪指南一样精美。就算是已经身份暴露,再次亡命天涯的时候,他还在惋惜,因为“卡波尼邸宅里还有许多他可以发现,可以阅读的东西;他还喜欢弹那键盘琴,说不定还要作上一曲。”就算他拿着银质刀叉挖被害者的脑子准备烹调之前,还不忘先弹弹大键琴、并为自己与被害者换上高级丝质晚宴服。

不仅如此,《汉尼拔》还向我们全面介绍了一个高雅生活的汉尼拔,他熟悉中世纪意大利语和拉丁语,对香水和美酒如数家珍,收藏18世纪晚期的佛兰德斯拨弦古钢琴,擅长弹奏亨利八世写的《冬青树郁郁葱葱》和莫扎特的《降B大调奏鸣曲》。他的房子在厚重的家具和高峻的阴暗之中布满了青铜小雕像,车是30年车龄的黑色美洲豹,西服是纪梵希,喜欢蒂法尼和克里斯托弗的银质餐具,匙子把上有巴黎风格的鼠尾鱼图案;晶质玻璃器选择里德尔牌,搭配锦缎餐巾,餐巾角上绣有血滴般鲜红的小玫瑰。前两部因为被囚于牢笼,汉尼拔的这些高雅生活对我们而言不过是雾里看花,而当我们真看到汉尼拔从容不迫地享受这些东西,这种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才有品味享用的东西,除了继续崇拜,还有别的想法吗?

至此,汉尼拔自身完成了蜕变,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甚至有情有爱的一个角色,悲惨的身世赋予了他感性的一面,并且让他得到了更多人的同情,而躲避追杀和复仇的过程中,也看到了一个强者的王霸之气。至此,汉尼拔这个人物完全发生了转向,连他的那些残忍之举,不过是我们每个人隐秘心理的无限放大而已,所以,到了最后,我们会忘记他吃人的种种劣迹,只会记住一个彬彬有礼,谈吐风雅,知识渊博,魅力无限的,汉——尼——拔。

小说为汉尼拔设定了一个很美好很童话的结局,他逃脱了重重追捕,跟史达琳两人一起远走高飞,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几年之后,在阿根廷旅游的老看守巴尼在歌剧院远远望见了这对“夫妇”,并聪明地选择赶紧坐飞机离开阿根廷。善意的作者也提醒我们,远远看见他们跳舞就够了,知道太多,恐怕对我们不好。

至此,汉尼拔的故事终了。

2006,回归原点

《汉尼拔崛起》初版封面

据说哈里斯老爷爷并不喜欢写这部作品。而之所以最终写出来恐怕一是因为离上一步作品用过去了快十年,他总该有个交代,至少告诉大家自己还活着;二是随着汉尼拔人气的继续攀升,老爷爷之前担心有人代笔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我不写,我之后自然有人写,这个想法恐怕是驱动老爷子亲手填坑的原因。哪怕自己填坑填砸了,也比被别人糟蹋要好。

但也许正是这种心思作怪,2006年的《汉尼拔崛起》更像是一部应景之作。小说讲述的是《汉尼拔》中简单略过的汉尼拔的童年惨事,并加上了他成年后复仇的情节,基本上填补了《红龙》之前的故事。写作水平仍然保持了前作的水准,毕竟老爷子有充足的时间来构思润色,但至于人物嘛……因为之前汉尼拔的这个人物的性格已经被发掘殆尽,所以留给老爷子的空间并不算多,加上已经有了三部小说压身,创作起来肯定更加缚手缚脚。

作者在这部作品中重点论述了汉尼拔是如何变成食人凶手的,从目睹妹妹被人杀死并煮食,在他的心灵里留下了阴影,而在学医的过程中,他显露出惊人的天赋,但在学习人体解剖学的时候,他不仅熟悉了人类的构造,也让内心中的心魔得到了释放。但在最后,汉尼拔获悉他当年也吃了自己妹妹的肉,因此,他妹妹的肉可能是让他对人肉上瘾的原因之一,从无法释怀妹妹的死,到为妹妹复仇,再到获悉自己当年也是吃掉妹妹的一份子,从愤怒进而复仇再到自责的转变中,汉尼拔将自己的所有嗜血性格暴露出来,完成了从一个背负悲惨身世的少年到食人魔的转变。

除了浓墨重彩地描绘汉尼拔的心路历程外,《汉尼拔崛起》也探讨了博士和异性之间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可以跨越时空,直接与《沉默的羔羊》以及《汉尼拔》中的史达琳对接。从博士对自己意大利血统的母亲,可爱的妹妹米沙(那现在的话说,拔叔就是个妹控),以及自己的婶婶紫夫人那里的感情,移植到了史达琳的身上,因为亲眼目睹母亲和妹妹的惨死,所以当有人侮辱紫夫人的时候,汉尼拔出手将其杀死,而又从史达琳的身上,汉尼拔似乎看到了自己妹妹的影子。虽然我们可以对汉尼拔向史达琳表现出的情感做出各种解读,但《汉尼拔崛起》从官方角度解释了这一情结的来源。

小说最后,汉尼拔前往美国,继续他的故事,至此,汉尼拔这个角色完成了一个轮回。


下一步,将为你介绍按照汉尼拔改编的影视作品,介绍汉尼拔系列人物的荧幕(银幕)形象,包括大家目前喜闻乐见的相爱相杀的小茶杯,拔叔的毕生挚爱史达琳,以及其他人物,名字暂定为汉尼拔及其小伙伴们。

T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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