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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想调查我,我就着蚕豆和酒,把他的肝脏吃了——《沉默的羔羊》
《沉默的羔羊》这部影片
在奥斯卡拿了五项大奖
在这部影片中,汉尼拔博士与FBI女探员克拉利丝第一次见面时,就得意地表达了他“先锋派”的美食爱好,他是这样说的:“以前有个对我进行测谎的家伙,后来让我享用了他的肝脏,配上吊炸天的Chianti,味道棒极了。”
Chianti源自意大利——汉尼拔佐人肝红酒
作为一个不怕麻烦的食人魔,汉尼拔推荐的Chianti红酒源自意大利,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是意大利著名的混酿葡萄酒,瓶身像个壶,裹着草篮子是它的传统包装,而黑公鸡是其瓶颈上的显要标志
汉尼拔选择用红酒搭配人肝,而不用新鲜的血液为基底调制一款饮品,唯一的原因,许是红酒的味道太好了。Chianti红酒有烟草和饱满黑色水果的香气,在年轻时散发着紫罗兰和鸢尾的花香,以及一丝香料的浓烈感,随着酒的陈酿,皮革味和烟草味逐渐显现。由于酸度高、单宁充沛,Chianti适合配餐降低食物中的油腻感,是吃意大利火腿、佛罗伦萨牛排等高级肉品时的首选佐餐酒。
一个精致的坏蛋是什么样子?
如果说霍普金斯在电影《沉默的羔羊》里,塑造了一个食人“魔”的角色,那么麦德斯·米科尔森在美剧《汉尼拔》中扮演的汉尼拔,几乎满足了人们对“精致的坏蛋”的所有想象...
这部剧中汉尼拔坚持把人肉做成一道菜,一边听着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一边用尸解锯有条不紊地解剖刚杀的人体。在肢解人体的过程中,他开始思考这块肉应该怎么腌制,是炖还是蒸?是搭配芦笋还是鹅肝酱?
鹅肝、猪腰肉、兔肉、小羊舌……以及人肉,汉尼拔用外科医生的精湛手艺料理每一种食材,
就连餐桌他都会花费很大的心思去布置
杀人对他来说不是屠宰,而是一种近乎神圣的艺术,关乎口感、更关乎美!
在汉尼拔的小说里,对美食的描述极尽华丽,对于佐餐酒的选择更是讲究。
他为餐桌安排了两处鲜花:银盘里是一座牡丹的小山,白得像雪球糖。还有高高的一大蓬爱尔兰铃兰、荷兰鸢尾和鹦鹉郁金香,遮去了餐桌的很大一部分,造成了一种温馨的环境。
第一道菜要在桌上准备,因此他安排好了酒精炉、长柄炖锅、调味酱盘和煎炸盘、香料和尸解锯。他出去时还可以弄到更多的鲜花。
莱克特博士曾经请巴尔的摩爱乐乐团的其他成员吃长笛手本杰明·拉斯培的胰脏,他甚至在那个月里买了两箱彼得吕斯堡波尔多酒,每箱价值3600美元;还买了5箱巴塔—梦揣溪,每箱价值1100美元,以及各式各样较次的酒。
至于汉尼拔为什么吃人?或许下面给出的便是答案 ↓↓↓
1、童年阴影是他吃人的诱因
参照电影《少年汉尼拔》的剧情,小时候他和她妹妹躲避军队中被土匪劫持(在2战期间),最后因为天极冷没有食物,土匪只能先拿她妹妹“烧了一大碗汤”吃了。(期间汉尼拔也吃了)吃完后他们所在的房子被炸,汉尼拔有幸逃脱。为了复仇!他杀人成性!(复仇期间为了纪念妹妹的死,找到并杀死了当年的所有土匪,并吃掉了他们脸颊上面的肉!)
2、病态的意识得到满足
他研究心里研究人类,病态的意识到自己站到另一个更高的境界,一个已经高出普通人类的境界。为了印证自己所处的境界他开始吃人。生物只会吃自己境界低的东西。吃人可以让他这种病态的高人一等的意识境界更稳固。
剧中的汉尼拔总是穿着质地精良的西装,坐在白布餐桌前,配着红酒,优雅地品尝着他亲自烹饪的人肉
看这部剧的时候,时常给观众一种错觉,仿佛这不是一部悬疑恐怖剧,而是一档美食节目。
在汉尼拔眼里不道德的人与动物没有差异,所以可以直接作为食物。很多人觉得这是变态恐怖电影,但若你回想下汉尼拔在吃人的时候,他的表情举止,穿着,器皿,背景布置,红酒,还有哥德堡变奏曲...他哪里是在吃人?仿佛他只是在优雅地享受一道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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